ICS 35.240.60 A 10 备案号:36662-2013 海 南 DB46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 T 241—2013 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规范 2013 - 01 - 21 发布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46/ T 241—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南省商务厅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农业交流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大卫、张华云、罗昭政、杨玉荣、胡洪铭、梁昌鹏、陈慧嘉。 I DB46/ T 241—2013 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农产品互联网交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交易商、交易及交易时间、结算与结算 银行、风险控制、信息发布、调解与处理等。 本规范适用于海南境内除期货、烟草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才能开展经营活动之外的, 采用订单、竞买、竞卖和现货挂牌交易等方式进行的香蕉、辣椒两种农产品互联网交易活动。省内其他 农产品也可参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769-2003 大宗商品网上交易规范 NY/T 944 辣椒等级规格 SB/T 10519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DB46/T 23 香蕉质量、包装、标志及贮运 DB46/T 25 包装农产品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769-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互联网网上交易 交易商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农产品购销时所发生的订单交易、竞买交易、竞卖交易、结算 等系列行为。 3.2 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 交易商通过互联网交易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海南香蕉、辣椒等农产品的报价、成交等购销行为。 3.3 交易商 在网上交易平台注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网上交易系统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具有从事农产品 交易活动资格的组织。 3.4 电子交易合同 1 DB46/ T 241—2013 交易商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的网上交易系统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书。主要条款有:交易双 方名称、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生产者、包装、交易标准、价款、结算方式、交收时间、履约地点 及方式、违约责任等。(请参照GB/T18769-2003,下同) 3.5 订单交易 买卖双方在网上交易平台分别发出买入和卖出报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并在指定 交收地点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 3.6 竞买交易 交易商将卖出的农产品作为标的,向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并经批准和预先公告后,在网上竞买交易 系统挂牌,买方以加价方式竞价后,进行货物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3.7 竞卖交易 交易商将买入的农产品作为标的,向网上交易平台申请,并经批准和预先公告后,在竞卖交易系统 挂牌,由卖方以减价方式竞价,进行货物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3.8 现货挂牌交易 交易商在网上交易平台针对某一标的发布购买(或销售)信息,对应地做出买卖的回应信息,并在该 系统指定交收仓库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方式。 4 基本要求 4.1 农产品互联网网上交易应符合 SB/T 10519 的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DB46/T25 的要求。 4.1.1 农产品交易中香焦质量分级包装贮存及标志应符合 DB 46/T23 的要求;香蕉感官要求应符合附 录 C 的规定。 4.1.2 农产品交易中辣椒等级规格应符合 NY/T 944 的要求。 5 交易商 5.1 交易商应注册成为网上交易平台会员,注册程序按照 附录 A 进行,并在该平台发布农产品供求等 信息,该平台提供相应服务并促使其交易顺利完成。 5.2 申请成为网上交易平台交易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a) 合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从事大宗农产品及与互联网交易平台 交易品种相关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组织; b) 承认互联网交易平台章程,并遵守有关交易的规章制度; c) 商业信誉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5.3 申请者需填写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商会员开户申请登记表》,与网上交易平台签订《海 南省农产品网上交易入网协议》,并提交相关证照材料。申请者须对提交的全部证照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批准成为会员并获得交易商资格。 5.4 交易商享有以下权利: a) 查阅并发布与农产品网上交易相关的信息; b) 享有网上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结算、交收等服务; c) 享有网上交易平台规定可享受的其它权利。 2 DB46/ T 241—2013 5.5 交易商应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 遵守本规范、网上交易平台其它业务规则及规定,接受和配合该系统的管理工作; b) 确保在网上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资料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c) 保管好自己的会员账户和密码信息,并对其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慎被盗用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 部责任; d) 按网上交易平台规定缴纳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e) 严格履行合同,并对其在网上交易平台成交的合同承担风险责任; f) 维护互联网交易平台声誉,承担其它应履行的义务; g) 对网上交易平台工作进行监督,出现问题及时反馈。 h) 交易商对其名下所有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成交的合同负有履行合同和承担风险的责任。 5.6 交易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向网上交易平台申请注销会员资格,但在该系统未批准其申请前,交易商 仍应对其网上所有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6 交易及交易时间 6.1 交易方式主要有订单交易、竞买交易、竞卖交易和现货挂牌交易等。订单交易、竞买交易、竞卖 交易和现货挂牌交易均为不可转让合同交易。 6.2 交易按照附录 B 进行。 6.3 会员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由该平台规定,交易开 始与终止的时间以该交易平台的时间为准。 6.4 遇下列情况之一,网上交易平台有权改变开市、闭市的时间或暂停交易: a) 发生交易主机故障或有关交易数据错乱等技术问题; b) 对外实时发布信息系统发生严重故障; c) 出现恶意违规行为或严重的破坏活动,导致交易秩序混乱; d) 互联网的通讯故障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 e) 遭受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f)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严重影响成交的事情; g) 网上交易平台执行暂停及终止交易决定前,当日所有成交单的有效性,依照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7 结算与结算银行 7.1 网上交易平台结算应制订并按照《农产品互联网交易结算细则》进行结算。 7.2 网上交易平台推荐若干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并在各结算银行分别开设交易商交易资金专用结算帐 户,用于存放和管理交易商的保证金和交易资金。 7.3 网上交易平台参照 GB/T 18769-2003 中的 3.2.5 和 3.5 有关条款与各结算银行签订交易商交易资 金管理协议,结算银行按照该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协助该系统对交易商交易资金进行管理。 7.4 网上交易平台建议交易商在平台推荐的有关结算银行开设往来帐户,并存入充足的保证金和交易 资金,以备其席位交易资金不足时能够及时补足。 7.5 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商公布各结算银行交易资金专用管理帐户,交易商向本平台某一结算银行交 易资金专用管理帐户划入交易资金或交收货款后,结算银行收到该笔款项后应依规及时通知平台财务结 算中心,以便结算中心及时将该笔款项记入交易商在该平台的结算帐户。 8 风险控制 3 DB46/ T 241—2013 8.1 网上交易平台实行风险警示制度。当风险可能出现时,平台会向全体交易商发布风险提示,维护 交易商合法权益。 8.2 网上交易平台的农产品互联网网上交易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条码与统一编码标识体系进行管理。 8.3 农产品互联网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按交易商订货数量冻结其相应履约保证金额度。保证金额度 为不低于合同标的价款总金额的 20%。 8.4 在互联网交易合同约定的交收日之前无法完成交收的,网上交易平台在交收日起 48 小时内协助购 销的相应货物实现交收,所有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网上交易平台将扣划违约方的相应资金作为违约金支 付给守约方作为赔偿。超过 48 小时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交收价格结算退款 或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9 信息发布 9.1 网上交易平台公布有关交易的文件、公告、交易行情及其它统计资料和行情走势信息。 9.2 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行情信息包括:商品品种、交货时间、交易价格、涨跌、买卖申报数量、成 交数量、订货量等。。 9.3 网上交易平台配备相应设施,建立交易报价和成交查询系统,保障交易信息正常发布,但因非人 为的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交易商正常交易的,平台应尽可能地降低交易商的损失,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9.4 网上交易平台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各种决定、规则调整等,均通过该平台网站提前对 外公布。 9.5 网上交易平台建立严格的内控和信息保密机制,各业务、管理人员只能在被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 操作,除了正式的公告、通知、客户服务、行情发布、网站信息发布、业务咨询外,该平台不应对外传 播、透露任何有关交易商、交易、资金和订货的信息。 10 调解与处理 10.1 交易商因在网上交易平台交易而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由该平台协调解决。 10.2 对违反网上交易平台相关规定的交易商,该平台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提高保证金比例、扣罚 违约赔偿金、暂停交易、取消交易商资格等处理。交易商违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 刑事责任。 10.3 交易商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网上交易平台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对相关处理进行复 议。在未作出复议决定之前,原决定仍然有效。 4 DB46/ T 241—2013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农产品互联网交易系统开户流程图 海南省农产品互联网交易系统开户流程见图A.1。 申请企业递交申请资料: 《交易商会员开户申请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交易系统进行审核,3 个工作日内提出办理意见 同意办理 不同意办理 退还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在 3 个工作日 在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 内办理入会手续 帐户,存入足够的资金 取得会员资格 开通交易席位,开立保证金帐户,分配交易编码 图A.1 海南省农产品互联网交易系统开户流程图 5 DB46/ T 241—2013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农产品
DB46-T 241-2013 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规范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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