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7.220
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079.21—2013
体
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Operationconditionsandtechnicalrequirementsfor
gymnasiumandplayground—
Part21:Boxingplace
2013-12-31发布 201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游泳场所;
———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
———第3部分:蹦极场所;
———第4部分:攀岩场所;
———第5部分:轮滑场所;
———第6部分:滑雪场所;
———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
———第8部分:射击场所;
———第9部分:射箭场所;
———第10部分:潜水场所;
———第11部分:漂流场所;
———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
———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
———第19部分:拓展场所;
———第20部分:冰球场所;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
———第23部分:蹦床场所;
———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
———第25部分:跳伞场所;
———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
———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
———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
———第29部分:攀冰场所;
———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
———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
……
本部分为GB19079的第2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富国、冯连世、李正平、黄希发、徐建方、路瑛丽、韩芸、齐玉敏、周涛、赵华。
ⅠGB19079.2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1部分:拳击场所
1 范围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向社会开放的拳击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拳击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拳击场所 boxingplace
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拳击运动训练、竞赛、健身和休闲等活动的场所。
3.2
护具 protectiveequipment
满足拳击者开展拳击活动需要的器具,包括拳击手套、绷带、护头、护齿、护裆、护胸等。
3.3
拳击技术指导人员 boxinginstructor
传授拳击运动理论和技能的人员。
4 从业人员资格
拳击技术指导人员应持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5 场地、设施设备条件
5.1 拳击台
5.1.1 拳击场所应配置拳击台,拳击台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1.2 拳击台围绳内呈正方形,边长应不小于4m。
5.1.3 拳击台应结实平整、安全可靠,承重静负荷不小于5kN/m2。
5.1.4 台面延伸出围绳外应不小于460mm;台的四角应安装4个角柱,用以拴固围绳;围绳四角应安
置软硬适度的角垫,角垫宽不小于250mm、厚不小于100mm。
5.1.5 台面上应铺设厚度不小于20mm的柔性垫子,柔性垫子邵氏硬度为35度~45度。垫子上方应
1GB19079.21—2013
覆盖一块平展固定的帆布,帆布应覆盖住包括围绳以外部分的整个台面。
5.1.6 拳击台周围应设3道或4道围绳,台面距最底端的围绳应不大于406mm,围绳间距应不大于
305mm,围绳直径应不小于30mm,围绳抗拉强度应不小于30kN,围绳应用柔软光滑的材料裹起来。
围绳的每边应用两条宽不小于30mm的柔软光滑的连接带将其上下相连、拴牢,不应顺着围绳滑动,连
接带左右之间的距离应相等。每个角柱与绳角之间应有500mm~600mm的间隔。
5.1.7 拳击台下应设两个防滑用的松香盘。
5.2 拳击场地
5.2.1 拳击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150m2。
5.2.2 场地表面应平整、防滑。
5.2.3 场地内不得有障碍物。
5.3 护具和辅助用品
5.3.1 拳击场所应备有拳击手套、绷带、护头、护齿、护裆、护胸等护具。
5.3.2 拳击场所提供的拳击手套、绷带、护头、护齿、护裆、护胸等护具应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3.3 拳击场所应备有手靶、沙包、拳击计时器、锣(带锣锤)或者铃等辅助用品。
5.4 辅助设施设备
5.4.1 拳击场所光照度应不低于100lx。
5.4.2 应设有更衣室。
5.4.3 室内拳击场所应有通风设施。
5.4.4 公共指示用标识应符合GB/T10001.1的要求。
6 卫生、环境管理要求
6.1 应定期对拳击用品和护具进行清洗消毒。
6.2 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不得有异昧。
7 安全保障
7.1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与救护制度、设备设施维护制度,以及卫生环境管理
等制度。
7.2 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3 应在醒目位置设有“拳击活动人员须知”,对涉及安全的事项和特殊要求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
警示。
7.4 应配有急救药品和器材,且摆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7.5 开放期间人均活动场地面积应不少于5m2。
7.6 拳击场所应有不少于1名拳击技术指导人员,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拳击技术指导人员名录及照片。
开放期间每名拳击技术指导人员在同一时间指导人数不得超过30人。
7.7 拳击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应佩戴明显标识。
7.8 紧急疏散通道和出口应有标识并保持畅通。
2GB19079.21—2013
GB 19079.21-2013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21部分 拳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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