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30
CCSR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690—2025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报警信息及
故障分级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larminformationandfaultgradingforsignal
systemofurbanrailtransit
2025-10-3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缩略语 1 ……………………………………………………………………………………………………
5 总体要求 2 …………………………………………………………………………………………………
6 报警信息要求 2 ……………………………………………………………………………………………
7 故障分级要求 6 ……………………………………………………………………………………………
8 验证方法 6 …………………………………………………………………………………………………
附录A(资料性) 信号系统报警信息示例 7 ………………………………………………………………
附录B(规范性) 信号系统报警信息 8 ……………………………………………………………………
附录C(规范性) 信号系统故障分级 37 ……………………………………………………………………
参考文献 47 ……………………………………………………………………………………………………
ⅠGB/T4669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
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
有限公司、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轨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鼎汉技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追明、王江涛、宋晓敏、洪海珠、姜磊、李翀、王靖、冯旭杰、吴可、柴娟、胡恩华、
崔明松、范莹、贾庆东、刘会明、李永康、王飞杰、张琨、李雪阔、张伟、喻小红、刘得民、张岩、赵永顺、
张耀鹏、高童欣、秦雪梅、孙照岚、刘江、张勇、韩臻、魏盛昕、文乾、卢丹蕾、刘春洋、孟德有、万霞、刘宏、
何清泉、黄昌兵、高国振、金华。
ⅢGB/T46690—2025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报警信息及
故障分级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报警(简称报警)信息及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故障(简称故
障)分级的总体要求、报警信息要求、故障分级要求,描述了其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功能设计、设备使用及运
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75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32852.3 城市客运术语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3 术语和定义
GB/T12758、GB/T3285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故障 fault
系统或设备无法执行规定功能的状态。
注:预防性维修或其他计划性活动或缺乏外部资源的情况除外。
[来源:GB/T7826—2012,3.3,有修改]
3.2
报警 alarm
向运营人员提示需要响应的故障或其他异常事件的视觉或听觉信息。
注:报警分为故障报警和其他异常事件报警。
[来源:GB/T41261—2022,3.1.7,有修改]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M:列车自动驾驶模式(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AP:无线访问节点(AccessPoint)
ATC:列车自动控制(AutomaticTrainControl)
ATO:列车自动运行(AutomaticTrainOperation)
ATP:列车自动防护(AutomaticTrainProtection)
1GB/T46690—2025
ATS:列车自动监控(AutomaticTrainSupervision)
BBU:基带处理单元(BuildingBaseBandUnit)
CAM:蠕动模式(CreepAutomaticMode)
CBTC: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CommunicationBasedTrainControl)
CM:受控人工驾驶模式(CodedTrainOperatingMode)
DCS:数据通信系统(DataCommunicationSystem)
EB:紧急制动(EmergencyBraking)
ESB:站台紧急关闭按钮(EmergencyStopButton)
FAM:全自动运行驾驶模式(FullyAutomaticTrainOperatingMode)
FAO:全自动运行系统(FullyAutomaticOperation)
LTE:长期演进(LongTermEvolution)
MSS:维护监测系统(MaintenanceSupervisionSystem)
PIS:乘客信息系统(PassengerInformationSystem)
RGB:三原色(RedGreenBlue)
RM:限制人工驾驶模式(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RRM:远程限制运行模式(RemoteRestrictedTrainOperatingMode)
RRU:射频拉远单元(RadioRemoteUnit)
SPKS:人员防护开关(StaffProtectionKeySwitch)
TCMS:列车控制与管理系统(TrainControlandManagementSystem)
UPS:不间断电源系统(UninterruptiblePowerSystem)
VOBC:车载控制器(VehicleOn-BoardController)
ZC:区域控制器(ZoneController)
5 总体要求
5.1 报警信息应清晰完整、含义准确。
5.2 报警信息内容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并应支持多维度统计分析。
5.3 报警信息应体现不同紧迫程度,并应以不同报警等级进行区分。
5.4 报警信息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监视需求,在维护监测工作站、ATS工作站或者车载设备人机界面上
显示相应报警信息。
5.5 故障分级应根据信号系统自身无法完成规定功能对运营安全、行车指挥、列车运行的影响程度
确定。
5.6 报警信息来源应包括ATS设备、车载设备、ZC设备、联锁设备、DCS设备、维护监测设备、电源设
备、转辙机、信号机、计轴以及轨道电路等设备。
6 报警信息要求
6.1 报警信息内容
6.1.1 报警信息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报警描述;
b) 报警代码;
c) 报警等级;
d) 位置;
2GB/T46690—2025
GB-T 46690-2025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报警信息及故障分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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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6 09:06:1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