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 体 标 准
T/BSRS00 4-2019
研究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
的格式与内容
Format and Content for Nuclear Accident Emergency P lans for Research
Reactor s
(发布稿第一稿 )
2019-11-27发布 2019-11-27实施
发布 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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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 言 ................................ ................................ ................................ ................................ ...... 1
1 适用范围 ................................ ................................ ................................ ................................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2
3 术语和定义 ................................ ................................ ................................ ................................ ... 2
4 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 ................................ ................................ ............... 2
4.1 基本内容要求 ................................ ................................ ................................ .................... 2
4.2 专题技术文件要求 ................................ ................................ ................................ ............ 2
4.3 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 ................................ ................................ ................................ .... 3
附件 A 研究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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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保护公众,保
护环境,规范 研究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核安全审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参考方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北京市辐射安全研究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力、陈鹏、崔浩、李冰、李雳 、李洋、方圆、熊小伟、 杨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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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安全审评人员对 研究堆厂营运单位场内应急预案的审评, 并可用于 研究
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HAF002《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 1993)
HAF201《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 ( 1995)
HAF202《研究堆运行安全规定》 ( 1995)
HAD002/01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HAD002/06 《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
HAD002/07 《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指经过审批 的,描述营运单位的应急响应能力、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和外部应急机构
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的文件 。该文件还必须有专门实施程序( 执行程序 )加以补充 。
4 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4.1 基本内容要求
应急预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依据、范围,研究堆及其环
境概况,应急计划区(如有) ,应急状态及应急行动水平,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设施与设
备, 应急通信、报告与通知,事故后果评价, 应急环境监测,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照射控制,
医学救护,应急补救行动,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公众信息沟通与舆情应对,记录和报告,
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
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
应急预案提交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复审时,应包含详细的修订说明。
4.2 专题技术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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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单位在首次装料前提交的应急预案还应包括如下专 题的技术文件:应急行动水平、
主要应急设施可居留性、应急环境监测方案、应急计划区(如有)等。复审时,原则上不再
要求提交上述技术文件,但如发生核设施本身或环境的改变对相关内容造成影响,仍应提交
修订后的技术文件。
4.3 应急预案的命名与编号
营运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按照“ (核设施名称)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进行命名。
核设施名称指营运单位的全称或简称。为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营运单位应对应急预案加注
版次信息,版次编号的统一格式从第 1版开始,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后延,如第 1版、第 2
版、第 3版。每个版次的应急预案在送审时应在封面注明“送审版” 。在每个版次的审查过
程中版次号保持不变。 得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后, 在版本号后增加认可年份,
作为正式生效版本,如“第 1版-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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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研究堆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预案的格式与内容
1总则
描述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列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导则、标准和相关文件,说明应
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与研究堆其他应急预案及场外应急预案的接口等。
2 研究堆及其环境概况
描述研究堆的基本情况,包括研究堆的堆型和功率水平,主要安全特性与工程安全设施
等,概要描述历年来进入应急状态的情况。
描述厂址的地理位置(标出经纬度) ,给出厂址地理位置图,标出场区边界,并概要描
述厂址周围的主要环境特征,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体分布、工业、交通运输,
以及人口分布等。
3 应急计划区
对于可能存在场外应急状态的研究堆, 应在本章描述用 于确定应急计划区大小的事故源
项;确定应急计划区的方法;推荐的应急计划区大小、应急计划区的主要环境特征以及人口
分布等。
4 应急状态分级及应急行动水平
描述应急状态的基本特征,并简要说明应急组织应采取的相应响应行动,列表给出用于
认识和判断应急状态的初始条件和应急行动水平。 应根据研究堆的设计特征和厂址特征提出
应急行动水平。
对于多堆厂址的研究堆,还应当说明事故研究堆处于某一应急状态时,非事故研究堆可
能受到的影响和应处的应急状态。
5 应急组织与职责
概述正常运行组织和应急响应组织,提供相应的组织框图,分别描述正常运行组织的组
成、应急准备职责以及应急响应组织的组成、应急响应职责。给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各成
员的职责、替代顺序,描述各应急行动组(其工作范围应覆盖应急运行控制,堆安全分析,
反应堆工程技术支援,工程抢险,应急监测与后果评价,防护行动实施,医学救护,应急通
讯,应急照射控制,消防和安全保卫,交通运输与器材、物资供应、后勤保障 ,公众信息与
舆情应对等方面)的组成及职责。明确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响应,并负责
与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场外核应急组织的联系。
对于多堆厂址的研究堆营运单位, 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应保证具有统一协调场内应急响
应行动的能力。
说明场内应急组织与场外核应急组织间的接口,重点描述与地方核应急组织的接口、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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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人、相互支援与责任分工等。
6 应急设施与设备
列出应设置的主要应急设施,包括主控制室、辅助控制室、应急控制中心、通信系统、
监测和评价设施等的位置,基本功能及应配置的主要文件、设备与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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