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3.040.01;73-010;73.100.99 J 8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2340—2008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Belt conveyor for coal mineSafety code (ISO 1819:1977,Continuous mechanical handling equipment- Safety codeGeneral rules,MOD) 2008-08-31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2340—2008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1819:1977《连续搬运设备安全规范总则》(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1819:1977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和ISO 1819:1977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本标准在采用ISO1819:1977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 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在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及其原 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李云海、陈、乐卫良、张健、潘发生。 GB22340—2008 引言 0.1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必要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以下 简称输送机的正确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以保证输送机最有效地使用,并尽量防止由 于使用不当而产生的任何事故或灾难 0.2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煤矿分布面广,地质、气候等环境条件相差很大。对各种工况下使用输送机的 安全规则均作出规定是不合理的,本标准提出的在正常工作条件下适用的安全规则已足以起到规范市 场、减少事故发生的作用。 0.3本标准只适用于正确设计,精心制造和安装的输送设备。 这种输送机是根据被输送产品或物料的特性选定的,并适合于其工作条件。 如果输送机用于输送危险、有毒或有害物料,用户应通知制造厂,必要时还应通知安装单位,并说明 应遵守的专用安全规范 I GB 22340—2008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也适用于有爆炸性危险的露天煤矿、选煤等工作场所用带式 输送机,不适用于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IEC 60079-0: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一2000,eqvIEC 60079-1:1990) GB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3一2000,eqvIEC 60079-7:1990) 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一2000eqvIEC 60079-11:1999) GB/T13561.3—1992港口连续装卸设备安全规程带式输送机 MT113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450 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 MT668 煤矿用阻燃钢丝绳芯输送带技术条件 MT 820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 MT830 煤矿用织物叠层阻燃输送带 MT 872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 MT914 煤矿用织物整芯阻燃输送带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正常工作条件 normal workingconditions 由使用输送机的有关各方一致同意的规定条件。它是由用户规定并在订货时制造厂同意的,或者 是在制造厂印刷标准产品样本时规定的条件。 3.2 人员 personnel 操作输送机本身的人员和法定可在附近停留的人员。 4基本要求 4.1输送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符合GB/T13561.3一1992中 1 GB22340—2008 第3章的规定。 4.2输送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MT820的规定。 4.3输送机的使用条件必须满足其正常工作条件。对有特殊要求的输送机,应另行规定相应的专用安 全规则。 4.4输送机及配套的主要部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及安全规程。 5安全规则 5.1设计和制造阶段 5.1.1应保证输送机在所有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强度,还应包括签约各方同意的气候条件。 5.1.2在整个输送机线路上,特别是在装载、卸载或转载点,应能防止输送物料的溢出。 5.1.3输送机应充分考虑到输送物料的特性,使输送机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不应发生滚料、洒料现象。 5.1.4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其安全性能和技术要求应: 钢丝绳芯输送带符合MT668和MT450的规定; 一织物叠层输送带符合MT830的规定; 一织物整芯输送带符合MT914的规定。 5.1.5非金属材料的零(部)件,其安全性能应符合MT113的规定。 5.1.6输送带应具有适合规定输送量和输送物料的宽度。如果需要,在装载点或卸载点装设导料板或 调心装置。 5.1.8输送机任何零部件的表面最高温度不得超过150℃。机械摩擦制动时,不得出现火花现象。 5.1.9输送机必须装设打滑、烟雾、堆煤、温度保护及防跑偏、飞车、超温洒水等机械电气安全保护装 置。其性能应符合MT872的规定。 5.1.10在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的输送机应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5.1.11输送机长度超过100m时,应在输送机人行道一侧设置沿线紧急停车装置,这些装置只能在 故障排除后由专人调整。 5.1.12所有可能发生超速或逆转的倾斜输送机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制动装置或逆止装置。制动装置 或止装置应满足如下要求: a)各种型式的制动系统在正常制动和停电紧急制动时,应满足: 1)制动加速度为一(0.1~0.3)m/s。 2) 制动系统中制动装置的制动力矩不得小于该输送机所需制动力矩的1.5倍。 3)频繁制动(10次/h)时温度: 液力制动:介质液温不得超过85℃; 电制动:绕组温度不得超过100℃(绕组为F级绝缘时); 机械摩擦制动:摩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b)制动轮装配后,应保证闸瓦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不接触制动轮表面。制动时,闸瓦与制动轮的 接触面积不低于90%。 c) 闸瓦式制动器装配后,应保证各油缸中心线和主轴中心线平行。在松闸状态下,闸瓦与制动盘 的间隙为1mm。制动时,闸瓦与制动盘的接触面积不低于80%。 d) 逆止装置的额定逆止力矩应大于输送机所需逆止力矩的1.5倍。 逆止装置的设置,不得影响减速器正常运转 5.1.13在一台输送机上采用多台机械逆止器时,如果不能保证均匀分担载荷,则每台逆止器都必须满 足整台输送机所需的逆止力矩。 5.1.14输送机应采用软起动装置,软起动装置的起动加速度应在0m/s~0.2m/s范围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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